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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租房怎么申请?补贴怎么发放?常见问题看这里

美丽西湖 美丽西湖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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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标准的通告》,自2021年9月4日起,杭州市本级公租房再次放宽收入准入标准,人均可支配收入68666元的市民都可以申请货币补贴了!


那么有关于怎么申请,以及申请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一起来看看这份指南吧!








为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力增进住房领域的民生福祉,杭州市本级公租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再次放宽收入准入标准,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66068元调整至低于68666元,新的收入标准比往年放宽了2598元。


现行的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24元/平方米,以一个保障面积45平方米的三口之家来计算,每月补贴额度为1080元。




申请人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渠道申请,线下申请则可咨询各区行政服务中心


公租房线上申请具体方式如下:


01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渠道



1.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浙江省——杭州市”定位入口。

2. 在搜索栏中输入“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点击事项名称的“在线办理”按钮。

3.阅读用户须知,点击“进入办事”

4.根据要求填写办理情况,点“确定”,进入下一步。

5. 根据要求在线填写表格后,进入下一步。

6. “上传材料”后,进入下一步。

7. 信息确认后,“签名”“提交”



02浙里办申请渠道



1. 下载“浙里办”APP,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选择事项后“在线办理”

2. 阅读用户须知,进入办事。

3. 根据要求填写办理情况,点“确定”,进入下一步。

4. 根据信息在线填表。

5. 上传材料——信息确认并提交。



在申领过程中,不少市民都会碰到一些情况,这里有几个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看看有没有你想知道的!


01关于保障资格申请


想要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我提交了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如何查看公租房申请进度?



杭州市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业务承诺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获得保障资格,会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通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fgj.hangzhou.gov.cn)-住房保障专栏-操作指南-“公租房线上业务办理操作指南—申请进度查询”来了解具体进度查询方式。


提交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后,收到了终止短信,退回原因如何查看?



申请人可通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fgj.hangzhou.gov.cn)-住房保障专栏-操作指南-“公租房线上业务办理操作指南-退回原因查询”来了解具体查询方式。


我的退回原因显示“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未连续缴纳满6个月。”但补缴后满了6个月,是什么原因?



根据公租房相关政策,申请人类型为新就业大学生或创业人员的,需在杭州市主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连续缴纳社保或公积金满6个月(不含补缴月份),且为已到账状态。


02货币补贴发放


我的公租房资格已审核通过,如何申领货币补贴?



成功申领货币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


1.已通过“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获得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


2.已完成承租房屋租赁备案,具体有以下三种备案类型:

a.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

b.“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申报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视为已备案(承租房屋为公寓性质的可按此方式操作)。

c.若承租房屋为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可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地建房审批表”、“社区开具的房屋证明”三证之一。


3.提交申领手续

申请人具备上述1、2两个条件后,可通过“浙里办”搜索“e房通”提交货币补贴申领手续。

若申请人承租房屋备案类型为上述a、b两种,则在提交货币补贴申领时,只需提供银行卡信息;若申请人承租房屋备案类型为上述c,则在提交货币补贴申领时,需提供银行卡信息的同时,还需上传上述三证之一以及房屋租赁合同。


具体申领操作指南可通过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操作指南—“公租房线上业务办理操作指南—货币补贴申领”来了解。


我已经提交了公租房货币补贴申领,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系统一般在每月20号至月底期间会核发上个月的补贴,成功核发补贴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公租房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杭房产信息校验通过(杭州市主城区、萧山、余杭区及临平区均无房产)。

3.申请人不能为已死亡状态。

4.申请人类别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杭州市主城区户籍需处于正常状态(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

5.申请人类别为新就业大学生或创业人员的,社保或公积金需为已到账状态(社保或公积金需缴纳在杭州主城区,不包括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

6.承租房屋租赁备案在有效期内(承租房屋需在杭州主城区,含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


我半年前已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但上个月才办理了“房屋租赁备案证”,为什么本月未收到货币补贴?



申请人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后,若系统连续三个月核发补贴失败(因申请人不符合发放条件),系统将停止发放,若后续申请人符合发放条件后,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搜索“e房通”重新提交货币补贴申领手续,由各区住保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核发。


我的社保是已到账状态,为什么收到通知说我社保断缴,补贴停止发放?



系统是通过大数据核查申请人社保状态的,若申请人社保为正常状态,但系统核查出来为断缴状态,有可能是社保端口存在异常,申请人可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通过“浙里办”搜索“e房通”重新提交货币补贴申领,或前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住保窗口,进行人工核发。




编辑 | 骆盈颖(见习)

来源 | 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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